项目概况
******中学西校区阶梯教室改造工程和座椅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50FA******
项目名称:******中学西校区阶梯教室改造工程和座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零贰仟贰佰伍拾玖元肆角肆分(¥902,259.44)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玖拾万零贰仟贰佰伍拾玖元肆角肆分(¥902,259.44)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
一 |
西校区阶梯教室改造工程 |
1项 |
人民币柒拾叁万肆仟叁佰肆拾陆元肆角肆分(¥734,346.44) |
二 |
西校区阶梯教室座椅采购 |
1项 |
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玖佰壹拾叁元整(¥167,913.00) |
注:
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允许兼投兼中,每个包须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包组一:西校区阶梯教室改造工程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打印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不允许转包。
包组二:西校区阶梯教室座椅采购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新福三路******
方式:通过现场或邮件购买
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4月27日起至2025年05月0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或邮件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下载《响应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表》(以下简称“《发售表》”)填好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缴费或将《发售表》******(注明“公司名称—0835-250FA******报名资料”)。
标书费转账信息(请使用公户转账,并备注************银行茂名分行;(3)帐号:************4。
******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地址:******街道幸福路6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
联系方式:成女士,0668-2281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女士
电话:0668-2281391
8a7d7548b9e346e081dcd50972def1b3.doc******有限公司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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