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湖三创园E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002
各投标单位:
晋安湖三创园E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为E************002)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款商务部分中的“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管理(代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每提供1项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4 分。
(2)上述(1)业绩中,属于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承担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必须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2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的,每项加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①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认定标准: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0 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②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内不少于 2 项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③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本补充通知作为晋安湖三创园E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