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尾水管、污水主干管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福州新区尾水管、污水主干管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招标编号:E************002),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委员会未按照招******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内容。
注: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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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