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镇乡村文化中心项目(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各投标人:
江阴镇乡村文化中心项目(施工)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的规定,本项目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第3.4点的“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予以删除。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4.1/4.2 第4点的“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予以删除。
(3)招标文件第3章“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3、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中的“3.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不适用,予以删除。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