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新型城镇化就业创业基地基础配套项目(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永泰县新型城镇化就业创业基地基础配套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市政施工员2人(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请代理明确施工员2人的专业?
答:请配备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2、问:是否要求劳务员?
答:需要,请配备1人。
3、问:说明:根据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市政施工员2人(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是否有矛盾,请明确施工员人数?
答:请配备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编列内容中第34.2.15条款内容修改为:“①招标文件第8章第1节增加的‘二十、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应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实体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②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部分,可按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原文上传,无需填写。资格评审时以‘二十、投标人诚信承诺函’为准。”
2、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编列内容中第34.2.7条款内容。
3、《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5项第3点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新增要求:“劳务员:1人”。
4、《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5项中“说明:根据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市政施工员2人(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修改为“说明:根据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施工员2人(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注:《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书面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一)”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阅。
代理单位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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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