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新安镇勾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勾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
1.项目名称:勾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编号:ZJJYDQ-2025-FCJC01
4.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1 | 勾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298000 |
备注 | 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将为无效标。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拟磋商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货物及服务内容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它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3.拟磋商响应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工作,具有注册在磋商响应单位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如为联合体磋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提供)
5.拟磋商响应方须具有工程造价服务能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3.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磋商文件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磋商响应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磋商响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三、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5日止。
******街道东城时代商业中心2幢508室)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可以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支付账号为如下:
******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有限公司武康支行
帐号:************
4.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资料):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联合体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或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B.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形式竞标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是否具有竞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 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其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将被作无效竞标处理。】
1.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磋商响应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联合体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牵头人提供);
4.磋商响应方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形式竞标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五、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
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2025年4月11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本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不进行集中考察。
六、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1.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街道东城时代商业中心2幢508室
2.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
七、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新安镇勾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钟工
质疑受理人:沈工
******有限公司
联系人:宣吉飞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王宪江
质疑联系方式:******
******街道东城时代2幢508室
******财政局
联系人: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
十、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代理机构所有。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