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省干线2025年新建4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工程设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安盟国省干线2025年新建4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工程设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为******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在G207线K36+830处、S203线K67+680处、S303线K19+760处、S501线K5+500处新建4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项目含全套机电设备和土建工程。
2. 合同包内容及划分情况
合同包号 | 工程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2025-GSSJ | 兴安盟国省干线2025年新建4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工程设计招标 | 170,500 |
3. 设计服务期:本项目设计为6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 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和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以下三种设计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4 最近五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项目设计工作;
2.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三.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到邮(******)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如为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即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c、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投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及邮箱号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电子版文件发到供应商邮箱。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3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乌兰浩特市麗枫酒店(盟公署万达广场店)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七.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机 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
邮 编:137400
八.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骄年华住宅小区
邮 编:010020
电 话:1******60
联 系 人: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