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1线K983+814-K993+438段公路养护工程及国道111线K1512+789-K1551+397段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DZB2025-002
一、 招标条件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国道301线K983+814-K993+438段公路养护工程及国道111线K1512+789-K1551+397段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公路养护分配计划的通知》(内交公路函【2024】2071号)下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301线K983+814-K993+438段公路养护工程及国道111线K1512+789-K1551+397段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境内
2.3建设规模:国道301线K983+814-K993+438段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路段为国道301线甘南界至解放屯段,计划实施里程9.6公里。国道111线K1512+789-K1551+397段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路段为国道111线扎阿交界至解放屯段,计划实施里程38.6公里。
2.4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最高投标限价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XSDZB2025-002 | 国道301线K983+814-K993+438段公路养护工程及国道111线K1512+789-K1551+397段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 | 施工图设计批复第三部分中前期工作费的 85% | 国道301线K983+814-K993+438段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路段为国道301线甘南界至解放屯段,计划实施里程9.6公里。国道111线K1512+789-K1551+397段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路段为国道111线扎阿交界至解放屯段,计划实施里程38.6公里。 |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同时具有下列资质(①+②):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3、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他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壹号公馆50#-401)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25年04月21日9时30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壹号公馆50#-4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一正三副、电子版U盘1份(每份U盘放一个word版本文件和一个有盖章的pdf版本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
******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壹号公馆50#-401)。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zwgk/xmztb/zbgg/)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诺敏路2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70-******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壹号公馆50#-401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邮 箱:******